1. 目的:
為了品質人員檢驗時或生產部門與品質部門發生標準爭執時提供判斷依據;防止不合格制品流入下道工序及不合格成品交付給客戶;讓客戶對本公司的產品品質信任和滿意。
2. 使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本公司所有產品檢驗標準。適用于采購進料、外協、吹膜、印刷、封切或電壓、手工、包裝、出貨等各階段的檢驗。其中將引用到MIL-STD-105E抽樣計劃表。
3.檢驗規范:
a. 檢驗員:要求矯正視力1.0以上、無色盲、熟悉產品的特性。能運用抽樣計劃進行抽樣檢驗,并主動及時處理品質異常情況。
b. 檢驗程序:
①進料檢驗:接材料單----內容核實----抽樣----檢驗----判定----記錄。
②制程檢驗:(首件檢驗與巡檢)提取樣品----檢驗----判定----記錄。
③終檢驗:接報驗單----內容核實----抽樣----檢驗----判定----記錄。
4.產品分類:
①按類型分:PE骨袋(又名由任袋、夾鏈袋)、PE平口袋、拉鏈袋、PE四方袋、氣球袋、串繩袋等。
②按材料分:PE袋、PP袋、OPP袋、PVC袋等。
③按外觀分:光身袋、印刷袋等。
④按顏色及透明度分:全透明、有色透明、非透明等。
5.目視:
產品在距離40w日光燈下60cm到120cm范圍內,目視距離20cm至40cm范圍內、對特別部分可在60cm處、目光與水平夾角45°±15°進行目視檢查,判定時間為3秒。必要時,必須配合限度樣品(用于彌補標準的不足或使用標準不便時輔助檢驗)進行檢驗。
6.試驗:(CR=0)
印刷掉色與否;靜電性能、封合性能、開口性能是否符合要求、骨口開合(5次)是否順暢、有無錯位、松緊是否合適。